律师解析:欠条应写明如下内容: 一、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。 二、应写清楚借款金额。 三、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。 四、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。 五、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。 六、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。 七、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、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。 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,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: 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 (二)标的; (三)数量; (四)质量; (五)价款或者报酬; (六)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; (七)违约责任; (八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。 |